承办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行政事务性工作。 承担机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机关公务用车等使用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受委托承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监察分局房地产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所属经营服务单位占有、使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开展经营创收,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371-6383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