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公 告
2026年 第12号
关于责令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停产整顿的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对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依法作出责令其停产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矿安监豫煤一罚〔2026〕1014号)。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