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2021年“5·24”瞒报较大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现决定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及时任矿长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根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