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7 08:1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监察执法一处在超化煤矿举行重大隐患公开裁定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发挥“监察一矿,警示一片”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要求,320日,监察执法一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对超化煤矿重大隐患行政处罚公开裁定。郑煤集团安监局负责人及一处区域6对主力生产矿井的矿长参加了公开裁定。监察执法一处处长于警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公开裁定由监察执法一处张超群同志主持,并任裁定小组组长,成员由监察执法一处3名监察员担任。主持人依照法定程序宣读了公开裁定工作纪律,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案件承办人员列举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当事人超化煤矿就案件的事实、理由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案件承办人和当事人进行了质证。主持人召集裁定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形成裁定意见并当场宣布。

公开裁定结束后,监察执法一处处长于警伟要求,各矿井及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重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责任,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对照先进迅速找差距补短板,扎实开展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宣贯工作,坚决出清隐蔽工作面,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升安全本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矿山高质量发展。与会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自查自改中的难点和突破逐一发表了参会感言,表示接受教育深刻,务必高度自律做实今后矿井安全生产工作。

本次公开裁定,起到了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警示教育区域矿井增强法治意识、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效果。